对拟提拔的干部,必须对其近3年来的群众信访举报逐一核查。这是云南省安监局为了防止干部“带病上岗”、“带病提拔”提出的新办法。昨日,记者从全省安监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得知,省安监局将严把干部廉政鉴定关,实行实名举报的反馈和回复制度,防止出现瞒案不报、压案不办的情况。
严查事故背后失职腐败
“作为安全生产行政部执法部门,安监干部掌握着一方安全生产行政管理和执法权。权力既是一种地位、一种荣誉、一种待遇,更是一种风险。”省安监局党组书记、局长段丽元说。
由于今年换发安全生产证照比较集中,省安监局将加强对“换证”工作的监督检查;加强对行使安全生产执法权的监督,严格规范“自由裁量权”,防止执法上的随意性。会议上还强调了要把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行为和腐败问题,列入事故调查的必备程序。配合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官商勾结、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。
九不准成执法“紧箍咒”
会议上,省安监局强调,要求全省安监干部要做到:不准在企业或中介机构兼职和参股;不准参加由监管对象支付费用的娱乐、健身、旅游等活动;不准私自占用被监管单位的财物;不准在行政许可中“吃、拿、卡、要”等“九不准”。“各级安监干部把‘九不准’作为廉洁从政、廉洁执法的‘高压线’、‘防火墙’、‘紧箍咒’。”段丽元要求各级干部要依法履行好行政执法权、审批核准权、安全许可权、资质认定权和中介机构监管权,并将通过加强监督,防止权力失控、决策失误、行为失范。
会后,省安委办副主任、安监局副局长汤忠明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。
干部任用最重“廉”字
春城晚报:“提拔一个干部,要对其近3年的群众信访举报逐一核查”,这是新规定吗?
汤忠明:实际上,省安监局历来都是这样做的,选拔领导干部,要注意“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”,这5个方面我们都不偏废。其中,我们特别重视干部的廉洁从政。
春城晚报:为什么规定要对近3年的情况逐一核查呢?
汤忠明:因为干部的成长都具有一定的联系性。通过3年看一个人,看他是否能一如既往地做到廉洁从政,这样才能保证这个同志的廉洁自律是一以贯之的,也才是组织放心的,群众满意的好干部。
此外,安监局还对已经任用的干部进行1年的试用期。结束之后,还要对其试用期间是否廉洁从政进行考查。实际上,我们对干部要查4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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