潞 西 市 人 民 政 府 文 件
潞政发〔2008〕46号
潞西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安全生产
暨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先进单位的决定
各乡、镇人民政府,市直各单位:
2007年,我市各乡(镇)、各部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,坚持“以人为本”的科学发展观,全面落实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、综合治理”的工作方针,紧紧围绕“降事故、保安全”的中心目标,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,强化目标管理,严格监管监察,不断完善各项措施,积极探索长效机制,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,狠抓事故隐患整改,全市安全生产呈现总体稳定、趋向好转的发展态势。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,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,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,经市人民政府研究,决定对2007年度“三安”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。
一、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先进单位
优秀单位:芒市镇人民政府、风平镇人民政府、勐戛镇人民政府、芒海镇人民政府、轩岗乡人民政府,潞西市回贤采石场、潞西市鑫地矿业经营部、潞西市印楝有限责任公司、龙江糖厂、华侨糖厂。
良好单位:遮放镇人民政府、江东乡人民政府、五岔路乡人民政府、三台山乡人民政府、中山乡人民政府、西山乡人民政府。
二、消防安全工作先进单位
风平镇人民政府、五岔路乡人民政府、轩岗乡人民政府,德宏州医疗集团、旅游宾馆,城南派出所、五岔路派出所、芒市镇团结社区。
三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
芒市镇人民政府、遮放镇人民政府、五岔路乡人民政府、三台山乡人民政府,五岔路派出所、轩岗派出所、遮放交警中队,德宏交通运输(集团)潞西分公司、德安出租汽车公司。
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,继续发扬优良作风,为我市安全生产、道路交通、消防安全工作再作新贡献。各乡(镇)人民政府、市直各单位,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,认真查找不足,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,争取在2008年“三安”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。
二OO八年三月十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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