潞 西 市 人 民 政 府 文 件
潞政发〔2008〕118号
潞西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
2008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双线责任目标的通知
各乡、镇人民政府,勐焕街道办事处,市直有关单位:
因州人民政府、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与市人民政府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签订的2008年人口和计划生育“双线”目标责任书内容有变动,经市人民政府研究,决定对市人民政府与各乡(镇)、农场签订的“双线”责任目标做相应的调整,现将调整内容通知如下:
一、依法生育率(政府指标)
江东乡、西山乡、中山乡、五岔路乡原依法生育率下达指标为97%,现调整为98%。
二、流动人口管理查处率(政府指标)
流动人口管理查处率原下达指标为90%,现将该指标调整为查验率、出具率分别达90%以上,并且每季度查验一次。
三、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率(政府指标)
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率原下达指标为75%以上,现调整为90%以上。
各乡(镇)、农场要根据调整后的各项指标认真开展好辖区内2008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,圆满完成潞西市2008年人口和计划生育“双线”责任目标。
二OO八年五月十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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